榕江税务:“说理式”执法 彰显执法温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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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以来,榕江县税务局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、优化执法方式,大力推行“说理式”执法,提升执法温度和群众满意度,促进征纳关系和谐。

创新工作思路,形成工作合力

创新“11235”工作思路,形成班子成员懂说理,中层干部善说理,执法人员能说理,“说理式”执法贯穿税务执法全过程的执法模式。即坚持一个中心: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;贯彻一个理念:释法明理、法理相融;采取两种方式:书面说理、现场说理;追求三个目标:提高税收执法精确度,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,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;突出五项重点:说清违法事实的事理、适用法律的法理、处罚裁量的情理、执法文书的推理、程序正义的论理。

开设培训课堂,统一说理标准

让干部在税收执法中都能够明明白白、严严谨谨执法,增强执法的规范性和统一性,是“说理式”执法的重要着眼点。“说理式”执法从说清事理、说透法理、说通情理、说懂推理、说全论理入手,对税收执法全流程进行细化和规范,建立“说理式”执法流程模板,探索行之有效的“说理式”执法方法,严格要求税务干部谨慎用法、准确用法,做到执法过程中法律依据完整,逻辑推理严密,事实描述详尽,证据分析严谨,既以理服人,更以理律己。

探索长效机制,提高工作质效

为进一步固化“说理式”执法成果,榕江县税务局探索“说理式”执法长效机制,建立“互联网+说理式执法”工作模式,建立多部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,完善“说理式”执法流程模板,优化“说理式”执法方式,进一步提高税务处理决定与处罚决定的自动履行率,有效预防和减少税收执法争议。

下一步,榕江县税务局将以“说理式”执法作为落脚点,聚焦说理范围、说理内容与说理效果,寓释法于执法,将说理融入税收各环节,从单一执法到执法、服务相结合,实现降低执法成本、达到执法目标的综合效果。(作者 黄勇 来源:国家税务总局榕江县税务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