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湖长制推行5年来 我国河湖面貌实现历史性改变

人民网北京12月23日电 (王仁宏)2016年、2017年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《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》《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》,确定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任务表、路线图。水利部副部长魏山忠在22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,5年来,在党中央、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,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下,各地各部门真抓实干、狠抓落实,先后全面建立起河长制、湖长制,建立完善河湖长履职、监督检查、考核问责、正向激励等制度,探索建立跨界河湖联防联控、部门协调、社会参与等机制,形成党政主导、水利牵头、部门联动、社会共治的河湖管理保护新局面。河湖长制在实践中焕发出强大生机活力,河湖面貌实现历史性改变。

据介绍,水利部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工作,31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党委和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省级双总河长,30万名省、市、县、乡级河湖长年均巡查河湖700万人次,90多万名村级河湖长(含巡河员、护河员)守护河湖“最前哨”。

水利部组织开展河湖“清四乱”专项行动,全国共清理整治乱占、乱采、乱堆、乱建等河湖“四乱”问题18.5万个。以长江、黄河、大运河等为重点,组织实施岸线利用项目、固体废物、非法矮围、取水口、河道采砂等清理整治专项行动。历史遗留河湖问题大规模减少,重大问题基本实现零新增。

同时,水利部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,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,加快确立河湖生态流量和保障体系。2020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(当年价)用水量为57.2立方米,与2016年的81立方米相比,降幅明显。

在生态环境方面,水利部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县建设,改善河湖连通性;深入推进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治理,有效缓解地下水超采局面;持续开展生态补水和生态修复,实现黄河干流连续22年不断流,黑河下游东居延海连续17年不干涸,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。据生态环境部监测数据,2020年全国地表水I~III类水水质断面比例达到83.4%,比2016年的67.8%上升15.6%。

河湖生态流量能否得到保障,是衡量河湖生态是否良好的一个重要标志。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司长杨得瑞表示,在保障河湖生态流量方面,通过制定完善生态流量的管理政策、加快推进生态流量目标的确定、切实加强生态流量的监管,河湖生态流量管理方面实现了“三个转变”:一是由零散管理转变为系统推进。二是从典型试点转变为全面推开。三是从目标确定转变为在目标确定基础上实施全方位监管。“这些工作推动了部分常年干涸或者断流的河流实现了有水,而且水面不断扩大。一些重要的湖泊常年维持在生态水位保障目标以上,河湖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。”

下一步,水利部将坚持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,深入推进河湖“清四乱”常态化规范化,完善体制机制法治管理,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,加快推动河湖长制从“有名有责”到“有能有效”,维护河湖健康生命,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,建设人水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。